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試行).rar
進入下載頁資料簡介
總則
為規范家庭裝飾市場,提高家庭裝飾質量,維護消費者權益,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一般家庭建筑室內裝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家庭裝飾除應符合本規定外,還應符合《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
家庭裝飾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按設計要求并經住戶確認后選用,產品質量應符合現行標準的規定。
家庭裝飾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嚴禁拆改和損壞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在承重墻、抗震墻上開洞;不得任意擴大門窗洞口;不得在樓面鋪貼超過1cm厚的石材面層;不得任意填充、加厚挑陽臺地面;不得拆除挑陽臺上的窗下墻。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應經原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家庭裝飾如需更改給排水管線、供暖設施及燃氣設施等,必須征得房屋主管及有關部門的同意。
燃氣管道必須由具有燃氣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
家庭裝飾工程的安全、防火、防霉應按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下載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