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CA-2022-01 民航局直屬單位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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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指南
前 言
2017 年2 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
發〔2017〕19 號)明確指出,要“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2019 年3 月,《國家
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
改投資規〔2019〕515 號)再次明確,政府投資項目要優先采取綜合性咨詢服務
方式、帶頭推行工程建設全過程工程咨詢。2021 年11 月,民航局發布《關于打
造民用機場品質工程的指導意見》(民航發〔2021〕45 號),在“推進建設管理
專業化”中提出要“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2021 年12 月,民航局修
訂印發《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民航發〔2021〕50 號),
鼓勵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或部分階段性工作委
托有資質、信譽好的專業化項目管理單位組織實施”。
一、編制目的
統一思想認識。提出適用于民航局直屬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概念
和模式,解決參建單位對全過程工程咨詢認識不一、理解各異的問題。
指導咨詢實踐。明確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典型模式,明確參建單位具
體工作內容,引導直屬單位和相關工程咨詢類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規范行業發展。提出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相關規定、要求,編制相關招
標文件、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指導和規范全過程工程咨詢行業有序發展。
二、編制思路
本指南編制過程中,編寫組參考借鑒其他行業和省市相關文件和研究成果,
認真總結民航局直屬單位建設項目實施情況,深入調研了民航二所民航科技創新
示范區一期工程A 區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案例。經廣泛征求意見和多次組
織專家評審修改后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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